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關于
海聯訊虛假陳述事件投資者利益補償專項基金的
終止公告
重要提示:
1、專項補償基金補償工作組已于2014年9月15日將補償金額劃付至與專項補償基金出資人達成有效和解的適格投資者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賬戶中,專項補償基金對適格投資者的賠付工作已基本完成;
2、經專項補償基金管理人研究決定,專項補償基金存續期滿后進入清算及審計階段,剩余資金返還專項補償基金出資人;
3、未在專項補償基金存續期間獲得補償的適格投資者可以按《深圳海聯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章鋒、孔飆、邢文飚、楊德廣關于海聯訊虛假陳述事件投資者利益補償后續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提交補償申請材料后獲得相應的補償。
作為海聯訊虛假陳述事件投資者利益補償專項基金(以下簡稱“專項補償基金”)的管理人,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保護基金公司”或“管理人”)已如期、順利地完成適格投資者補償金額的計算、適格投資者申報確認補償、補償金額的劃付等工作,專項補償基金對適格投資者的賠付基本完成,現將專項補償基金賠付情況及后續處理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專項補償基金對適格投資者的賠付情況
截止2014年9月10日15時,完成有效申報、與專項補償基金出資人達成有效和解的適格投資者人數為9823人,占適格投資者總人數的95.70%,對適格投資者支付的補償金額為88,827,698元,占應補償總金額的98.81%,前述補償金額已于2014年9月15日支付至適格投資者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賬戶。
二、專項補償基金的終止
考慮到絕大部分適格投資者已經在專項補償基金的存續期間(自專項補償基金成立之日起2個月)內接受補償、與專項補償基金出資人達成和解,專項補償基金的設立目的已順利、圓滿實現,管理人經慎重考慮決定,專項補償基金存續期間屆滿后不再延長,自2014年9月19日起,專項補償基金進入清算及審計階段,專項補償基金在扣除上述補償金額及基金運作費用后的剩余資金返還專項補償基金出資人。
三、對未獲得專項補償基金補償的適格投資者的補償安排
未在專項補償基金存續期間內獲得補償的適格投資者,可以按《深圳海聯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章鋒、孔飆、邢文飚、楊德廣關于海聯訊虛假陳述事件投資者利益補償后續工作的公告》的要求,在提交符合公告要求的材料后獲得與專項補償基金補償方案等量的補償金額。
特此公告
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